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市(州、地)建设局、人事局、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中介咨询机构,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在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2007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定于2007年10月20、21日举行,具体时间如下:
| 10月20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
| 10月21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开卷、自备计算器) |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三、已经取得全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全国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四、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考试分为考四科和考三科两个级别,报考级别为考四科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报考级别为考三科属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五、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考生考试时请自备2B铅笔、橡皮擦及钢笔。
六、收费标准:每人每科100元。
七、报名方式:
今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8月1日—8月14日登录贵州省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时不预审报考人员报考资料,待考试合格后再由贵州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对考试合格者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领取资格证书。
网上报名结束后,可采取二种方式确认:
1、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可直接在网上交费确认(请提前开通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并存上足够的缴费金额)。
2、也可于2007年8月13日-8月15日将网上报名表打印后到贵州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交费确认。
3、报考人员在报名交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请于2007年10月1日—10月15日登录贵州省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打印准考证。
八、教材订购等相关事项请与贵州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51-5360012。
九、请报考人员事先安排好工作,已交报名费或资料费的,一律不办理退款手续,所填报考试科目也不得更改。
十、考试报名通知等相关信息也可上贵州省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查询。
联系人:徐红 联系电话: 0851-5360013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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