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试时,应当使用2B铅笔将选定的试题答案填涂在答题卡对应位置上;未按规定填涂的,后果自负。
考生应当携带考试工具书(《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应试,但不得在书中做任何文字记录或者标记。鉴于我国已经根据2007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对进出口税则进行了相应转换并对部分税则税目进行了调整,要求考生统一使用中国海关出版社2007年版《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应试,否则后果自负。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传呼机等任何通讯工具或者具有信息存储、读取功能的电子产品以及其他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应试的具体要求,详见《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试规则》(海关总署2006年第28号公告),考生应当认真阅读、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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